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召開的不良貸款化解處置工作推進會精神,優化金融環境,切實維護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,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的行為,3月15日,桐城市人民法院開展涉金融案件集中專項執行行動。
本次執行行動主要對摸排的24名公職人員采取強制執行措施。2016年9月22日,朱某衛夫婦向市某銀行借款兩筆,每筆5萬元,朱某斌夫婦提供擔保。經桐城法院判決,朱某衛夫婦應償還11.73萬元,朱某斌夫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。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,朱某斌為規避執行,跟法官玩起了“躲貓貓”,法院通過查詢,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。因朱某斌系公職人員,執行法官到其單位了解情況,準備對其工資進行凍結扣劃。但朱某斌已辦理退休手續,執行法官攜帶執行裁定書、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材料前往市人社局,在對其保留基本生活費后,將朱某斌社保賬戶所關聯的銀行卡凍結,該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執行進展又進了一步。
此次專項執行行動,采取了多種方式應對被執行人規避執行的行為,有效震懾了企圖規避執行、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。截至目前,共拘傳11人,執行到位金額30.25萬元,執結案件3件,達成和解協議5件,和解金額35.92萬元,凍結社保工資賬戶3人。(許文春)